Yourator會員限定專欄✨
請先註冊或登入以瀏覽全部內容
已是會員嗎? 馬上登入
日本勞基法規定就業時數上限、保障勞工權益,針對加班假日等非正常工時有明確計算方法。即將赴日或在日本的工作者,用這篇注意勞動權益、零基礎認識日本勞基法,共同維護自身權益。
➤ 點我訂閱日系人才電子報,JobMenta by Yourator 不定期與你分享赴日求職實用資訊。
日本每月總勞動時間 = 正常工時 + 範圍外工時 + 假日工時。日本勞基法的法定正常工時定義如下:
若有非正常工時(例:加班、假日工作等)業務需求,公司必須與勞工工會或勞工代表簽署 36 協定(法源勞基法第三十六條)並將文件遞交管轄勞動監察機關,才能要求員工進行非正常工時工作。非正常工時工作可以分兩類,定義如下:
每個月工作天數有所不同,雇主隨時調整總勞動時間管理並確保員工的非正常工時落在合法合理的範圍內。
延伸閱讀
➤ 【日本求職Q&A】拿到日本公司內定該注意什麼?入社前的流程有哪些?
➤ 工作簽證十大問!日本簽證有哪些?如何申請?可以延長期限嗎?換工作該怎麼重新申請?
日本為了規定資方不得過度要求勞工進行正常時間範圍外的工作,並且為維護確保勞工健康、減低過勞問題,特別針對企業訂定「過勞底線」:
只要你的非正常工時符合上述 4 點任一,即算過勞。若員工有過勞情況則可向相關主管機關申訴、回報或諮詢。請參考下列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