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新手爸媽為了親自陪伴子女成長,希望可以申請育嬰假留職停薪來換取照顧小孩的時間。不過,育嬰假到底有哪些規範呢?本文將整理育嬰假長度、留職津貼、第二胎等 5 大常見問題,讓你一次看懂育嬰假的法令相關規定。
本文目錄:
- Q1:小孩幾歲以前可以請育嬰假?
- Q2:育嬰假可以請多久?能分段請嗎?
- Q3: 爸爸也能請育嬰假嗎?父母可以同時請嗎?
- Q4:育嬰假薪水計算方式:除了留職停薪,有其他津貼嗎?
- Q5:育嬰假期間再生第二胎,也可以領育嬰津貼嗎?
- Q6:育嬰假結束,回公司發現職位異動怎麼辦?
- Q7:育嬰留停期間發年終,有得領嗎?
Q1:小孩幾歲以前可以請育嬰假?
受僱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逾2年。
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
Q2:育嬰假可以請多久?能分段請嗎?
育嬰假的期限在台灣為最長為 2 年。父母可以依據自己的需求選擇請假的天數,並且可選擇一次連續休完,或者分段休假。這給了新手父母更大的靈活性,以根據寶寶的成長和需求來安排育嬰假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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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爸爸也能請育嬰假嗎?父母可以同時請嗎?
可以。父親或母親只要參加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 1 年,於子女滿 3 歲前,依規定向公司辦理育嬰留職停薪,即可向勞保局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符合資格的父母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同一名子女父母可分別請領 6 個月津貼,合計最長可請領12個月。
Q4:育嬰假薪水計算方式:除了留職停薪,有其他津貼嗎?
根據勞動部勞保局規定,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可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為被投保人留職停薪當月起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60%,最長可以領6個月。
2021年7月1日,政府加發「20%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因此,請育嬰假的首六個月,可領到月投保薪資的 80% 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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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育嬰假期間再生第二胎,也可以領育嬰津貼嗎?
根據勞動部勞保局規定,於第一胎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分娩第二胎,並符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規定,仍可繼續請領第二胎津貼。
Q6:育嬰假結束,回公司發現職位異動怎麼辦?
勞動部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明定,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雇主應讓受僱者回復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之原有工作,除非有以下法令規定情形:
- 事業單位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
- 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
- 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1個月以上
- 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倘因為以上4種情形之一,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依法必須要報經主管機關同意,並且要在 30 日前通知受僱者;此外,也應該要依照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Q7:育嬰留停期間發年終,有得領嗎?
又依勞動部 106年 8 月 23 日勞動條 4 字第 1060131684 號函略以:「所稱事業單位之『三節獎金』,係指其『節金』性質之給與,亦即係因民俗節慶,爰於特定期日發給。考量該等三節獎金因屬節金性質,如未併就一定期間之工作表現、考核或工作年資等作為發放標準,其以特定期日核發時『在職與否』為據,尚難認違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之意旨。
根據勞動部說明,如果年終以「獎金性質」提供,並未與工作表現、考核、年資綁定。那麼以「在職與否」為發放標準的話,並無違反法令。
因此,育嬰留停可能無法領取年終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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