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之後,遠端工作已成為許多企業的新常態,但在家工作工時怎麼計算?加班費怎麼算?需要打卡嗎? 隨著彈性辦公模式興起,勞工權益與工時規範也成為許多上班族的關注焦點。Yourator 編輯團隊針對居家辦公常見的問題,整理成 7 大 QA ,包括打卡規定、加班費計算、勞動權益等,幫助你一次掌握遠端工作的注意事項,省去通勤煩惱的同時,也不怕權益受影響!
本文最後更新時間:2025/03/07
本文目錄:
- 居家辦公 Q1:在家工作需要打卡嗎?出勤工時怎麼算?
- 居家辦公 Q2:在家工作加班費怎麼算?
- 居家辦公 Q3:在家工作需要請假嗎?
- 居家辦公 Q4:雇主可以用「居家工作」為由減薪嗎?
- 居家辦公 Q5:在家工作可以放颱風假嗎?
- 居家辦公 Q6:在家工作發生意外,可以申請職災補償嗎?
- 居家辦公 Q7:在家工作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網路費、電費、電話費等費用嗎?
居家辦公 Q1:在家工作需要打卡嗎?出勤工時怎麼算?
在家工作不一定要打卡,但一定要記載出勤記錄,根據《勞基法》第 30 條第 5 項規定:「雇主應置備勞工出勤紀錄,並保存五年」另外,出勤記錄也需要詳細至「分鐘」,否則依法可能會被判處 9 到 45 萬的罰鍰!企業也可以用其他方式記錄員工的出勤狀況,比如電腦出勤記錄系統、生物特徵辨識系統等工具都涵蓋在內。
居家辦公會不會讓加班變成常態、模糊工作與生活的界線?這也是很多人對於 WFH(Work From Home) 的擔憂,但根據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的問答,一天的正常工作期間應該由勞資雙方約定,雇主不能因為員工在家工作的關係,在工作時間外也要求員工即時回覆工作訊息。
即便在家工作讓員工可以更彈性的調整工作時間,但依據《勞基法》第 35 條,勞工連續工作 4 小時後至少應有 30 分鐘的休息時間,因此在約定上班時間時務必注意相關規定!
居家辦公 Q2:在家工作加班費怎麼算?
如果在正常上班時間以外,雇主要求延長工作時間或是交派臨時工作,員工完成任務後回傳工作成果和相關資料,並記錄加班時數,雇主就必須依法給付加班費。即便居家辦公讓工作方式與地點變得更彈性,雇主也不可以用「居家辦公」為理由拒絕核發加班費,如果員工沒有事先申請加班、事後才補加班申請,雇主還是需要依照實際加班時數支付加班費。
居家辦公 Q3:在家工作需要請假嗎?
要!居家辦公只是勞資雙方約定好工作地點,如果員工有合法的請假事由,還是可以依法提出請假申請,請假期間雇主也不可以用「居家工作」為由,要求員工以像是「參與線上會議」等形式進行勞動。
居家辦公 Q4:雇主可以用「居家工作」為由減薪嗎?
當然不行!如果勞資雙方已經約定好「居家工作」這個工作形式與地點,就不能再以這個理由減薪,或是在考績、休假和其他福利對員工進行不利的對待。
居家辦公 Q5:在家工作可以放颱風假嗎?
根據勞動部的說法,颱風假是為了保障勞工在天災時的通勤安全,如果勞資雙方已經約定好居家辦公的工作形式,員工在颱風天就沒有通勤的風險,因此原則上還是需要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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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辦公 Q6:在家工作發生意外,可以申請職災補償嗎?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 條第 5 款對於職業災害的解釋:「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其中勞動場所包含下列地點:
一、於勞動契約存續中,由雇主所提示,使勞工履行契約提供勞務之場所
二、自營作業者實際從事勞動之場所
三、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實際從事勞動之場所
員工在家上班儘管不是到傳統定義的辦公場所,但仍然是實際從事勞務的地點,因此如果在家工作期間發生意外,像是在德國發生的類似案例,在家上班的員工從床舖走到辦公地點的過程中不慎滑倒,法院認定為通勤職災,判決該名員工可以申請職災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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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辦公 Q7:在家工作可以要求雇主支付網路費、電費、電話費等費用嗎?
由於雙方約定以遠端工作的方式提供勞務,辦公地點變更,因此根據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提供的資訊,雇主應該提供或補助員工居家工作所需的軟硬體設備,包含電腦、螢幕、相關作業軟體,以及處理業務衍生的費用,像是網路費與通訊費等等。
遠端工作為員工帶來更多便利,不僅能在更舒適的環境中辦公,還省去通勤的時間與成本。然而,在享受彈性工作的同時,也別忘了了解居家辦公的相關規定,確保自身勞動權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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