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將近,你領到三節獎金了嗎?三節獎金是台灣公司常見的員工福利項目,許多公司會透過獎金來激勵員工的表現。
但究竟三節獎金具體是在什麼時候發放?公司能因為經營狀況或政策改變,單方面取消三節獎金或用禮品代替嗎?本文彙整了三節獎金常見的 6 大問題,一起來看看!
➤ 本文目錄:
- Q1:三節獎金什麼時候發?
- Q2:不發三節獎金,違反勞基法嗎?
- Q3:三節獎金包括年終嗎?
- Q4:三節獎金怎麼算?可以不發現金,改發禮券或禮品嗎?
- Q5:三節獎金要扣稅嗎?
- Q6: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公司不發給三節獎金違法嗎?
Q1:三節獎金什麼時候發?
三節獎金屬於員工福利的一種,通常指的是春節、端午節、中秋節這三個節日,由雇主發給員工的獎金。
Q2:不發三節獎金,違反勞基法嗎?
勞基法中的工資定義為:
並在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明確寫出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不包含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之節金。因此,勞基法並無規定雇主一定要發放三節獎金。
不過,雖然勞基法沒有規範,但員工與雇主間的勞動契約中,若有明確規範「年薪中包含三節獎金」,則雇主有義務發放三節獎金。
Q3:三節獎金包括年終嗎?
一般來說,三節獎金中的春節獎金指的是「開工獎金」,不包含年終獎金。
但由於勞基法並沒有明定需給予三節獎金,也有不少公司將三節獎金定義為「端午節、中秋節、年終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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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三節獎金怎麼算?可以不發現金,改發禮券或禮品嗎?
如同 Q2 所述,如果員工個人勞動契約中沒有明定年薪中包含三節獎金及其金額算法,則三節獎金屬於「恩惠性給與」,雇主給予現金、商品禮券、禮盒禮品皆是合理的。
三節獎金普遍的計算方式,有些保障年薪 14 個月的公司,會以端午、中秋各半個月,年終一個月的方式發放;也有不少公司會統一發放固定金額給予全體員工。
Q5:三節獎金要扣稅嗎?
按照 113 年財政部公告的最新資料,三節獎金非固定薪資,如果單次獎金金額超過標準扣除額 88,501 元,公司必須預先按全數金額扣款 5% 的稅;若未滿 88,501 元,則不用扣所得稅。
Q6: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公司不發給三節獎金違法嗎?
三節獎金屬於員工福利非經常性給予,則發放的條件、標準、方式依勞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為準。
不過,若企業三節獎金的發放條件並不屬於節金性質,且員工已符合事業單位所定三節獎金之發放要件,即使發放日期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雇主仍應依約定發給,才符合性別工作平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