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偶爾會碰到職務調整的時候,然而主管、老闆可以隨意調動員工職務嗎?員工一定要接受主管、老闆的安排嗎?遇到職務被變更該怎麼辦?
本文整理職務調動五大原則,與勞動部的規定,讓你知道遇到調動職務該怎麼處理。
最後更新時間:2024/08/22
本文目錄:
一、調動員工職務的五大原則
以勞基法第 10-1 條所提及,職務調動不得違反勞動契約的約定,而且不能違反五原則:
- 職務調動的正當性
- 勞動條件無不利變更
- 職務異動的合理性
- 工作地點變更之補償
- 需考量異動者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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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職務調動後上班地點太遠怎麼辦?
關於勞動基準法第 10 條之 1 第 4 款規定:「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所稱「過遠」及「必要之協助」之定義及認定,目前法無明文,主因個別勞工之居住地點、交通環境等因素各不相同,實務上,大多以勞工是否有因工作地點變更,需增加相當之通勤時間、距離及支付相應通勤費用等情形,而雇主是否有因該情形而發給勞工相關通勤補貼、住宿費用或安排交通車等方式提供協助,予以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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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遇到職務被變更該怎麼辦?
若已經遭遇到職務變更該怎麼辦?這邊提醒大家,勞動契約非常重要,是主要的評斷基準。
應蒐集相關證明,包含原有上班型態、薪資、出勤、工作內容等,用以比較調動後的差異。
當持有相關佐證後,先向企業內部人資申請協調,確認這樣的調動並不符合原則,若內部協商不成,雙方對此並無共識,則尋求第三方的力量來評斷。可以洽詢主管機關尋求相關協助或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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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總結三大重點
- 符合原則:
職務調動需要遵守以上五個原則、具備正當的調動理由,如組織變更或企業經營上之必要,還有變更後不得與變更前對勞工有不利的影響,例如薪資、津貼、工時與休假等,這些包含在最初的勞動契約條件,是不能因為職務調動而有不利的改變。 - 具合理性:
職務變更需要有一定合理性,不能變更成員工非專業的項目,因為這樣與當初聘用的考量不同。 - 不影響員工及其家庭利益:
變動不應影響員工及其家庭的利益,但這部分判定上較為抽象,原則上依然著重於企業本身的社會責任,以及雙方協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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