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光之路徑,渡自由之河──2021年度平冤工作報告
封面故事
后豐大橋案二十年,以科學證據為依歸
王淇政、洪世緯在2009年遭判罪入獄,2018年最高法院裁定本案開始再審。2021年12月30日,臺中高分院再更一審宣判,洪世緯無罪、王淇政無罪,這是兩人二十年來第二次的無罪宣判。 在捲入司法漩渦的時候,讓我們沿光前行。
目次摘要
– 理事長的話
– 大事記、平冤數字
– 01 年度案件進展
▪ 科學證據平反冤案:后豐大橋案無罪宣判
▪ 測謊瑕疵、錯誤指認:吳明峰再審開啟,無罪宣判
▪ 嚴謹證據的審判要求:最高法院撤銷林金貴有罪判決
▪ 無罪還在路上:劉正富再更一審宣判
▪ 折返跑的平冤之路:司法院第792號解釋聲請人吳育明
▪ 無可回復的冤案傷害:謝志宏刑事補償更一審決定
▪ 非常上訴駁回:呂金鎧還等待一次公正審判的機會
▪ 清白歸港,自由啟航:陳火盛無罪宣判
– 02 被冤者關懷服務
– 03 宣傳倡議
– 04 學術研究
– 05 決算分配
理事長的話
又到了必須提出協會年度報告的時節了。按往例,我們盡可能詳盡地把一年來協會所做的事情以及現況一一說明。
首先是我們企圖將平冤理念紮根與推廣的活動。這一年來,在疫情的壓力下,我們仍舊持續進行實習生的訓練課程,雖然調整成線上模式,但仍吸引了無數熱血年輕人參與課程,理解平冤的重要性。同樣地,雖然因為疫情而無法實際見面,我們仍然積極地參與了與美日等國的交流活動,交換平冤的技術與經驗。當然,我們也沒有輕忽宣傳與倡議的活動。刑事補償與鑑定制度的修法改革、系列講座、冤冤相報(2020年底,已經出版了113期)、冤案研究工作坊、冤案學術研究沙龍、冤案文獻目錄索引等,均平順地開設或續辦。在這部分的工作中最值得一提的是我們出版了一本書,還推出了一部紀錄片。出版的書,名為《為清白辯護:刑事非常救濟手冊」,集結了十四位學術界與實務界的先進,請其基於過往的經驗與研究,詳述冤案成因、冤案解析方法、救濟途徑等冤案的諸多面向,可以說是現在我國處理冤案的交戰守則。紀錄片方面,2021年11月,記錄了后豐大橋冤案的紀錄片《彼岸》在台北金馬影展中上映。導演施佑倫從2016年的《不排除判決書》與《鄭性澤的48小時》、2019年的《無聲時刻》,到2021年的本片,片片記錄了難以言喻的被冤者與其家屬的心路歷程,令所有人動容。
最後,既然我們叫做平冤,那麼冤案的平反當然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冤罪的平反不僅限於訴訟或其他救濟程序的進行而已,被冤者在獄中的關懷,以及平反後社會復歸生活的照料等,均屬於我們的工作射程範圍。
在監服務方面,2021年末,我們舉辦了中部地區志工招募與培訓,讓關懷的活動能夠更加完整。因疫情關係,現在關懷的活動改採書信以及實物寄送、家屬接見協助等方式進行,希望能夠陪伴被冤者及其家屬能平安度過難關。2019年開始辦理的「出監身心照護方案」至今已有四位個案使用過,2021年雖然沒有出監者,但2022年預估會有兩位個案出監,現在正在評估與準備當中。
至於冤案平反方面,如數據顯示,2021年平冤總共受理196件,開了25場冤案審查會議,最終決議立案救援的只有兩件。延續過往的案件,2021年共計成功開啟再審2件,改判無罪3件,總長提起非常上訴1件,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1件。
年度報告中,對重要案件都有簡單的說明,並列出訴訟現在進行的階段。雖然每個案件都是平冤經過審查而立案援救的,但對我而言最有感的,還是陳火盛案與謝志宏案。
陳火盛案在再審時檢察官罕見做了無罪的論告,其提及刑訴第2條規定,對被告有利、不利事項均應注意,而本案應無犯罪嫌疑。本來高雄高分院下了無罪判決,但幾星期後,檢察官又再度上訴到最高法院。令人扼腕。
而謝志宏案則是刑事補償額度的案例:法院終於打破3,500元的關卡。大部分的冤案被冤者都是社會底層的人,對於無可歸責的人,國家理應給予最高額的補償。當然是否可以歸責一事,尚待更多的補償判決,於此無法定論。
最後想提一下許倍銘案。雖然作家陳昭如寫了一本《無罪的罪人:迷霧中的校園女童性侵案》,我們也舉辦了八場巡迴演講,或許因為被害人是年幼的發育遲緩兒童,又是性侵嫌疑的案子,所以一直無法得到司法官方的青睞,但這真的是一件疑點重重的案子,司法實應重啟程序。
以上為協會一年的回顧。人審判人,誤判絕對避免不了,所以平冤也不會以沒有冤案為努力的目標,這太不合實際了。但冤案的減少卻是一個值得努力的目標。今年我們會透過科學鑑定與指認等制度的精鍊化,繼續精研減少冤案的契機。
民間團體經營不易,邀請更多朋友加入定期定額捐款,支持平冤邁入下一個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