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管理指南】居家辦公有哪些要注意?勞動部相關法規整理包
在疫情嚴峻時期,許多企業都更改為居家辦公,但該如何兼顧勞雇雙方又符合勞基法是令 HR 相當頭痛的一環,入/離職手續該怎麼線上化?員工是否在打卡後真的有在上班?居家辦公到底要不要放颱風假?新頒布的防疫假別又該怎麼計算薪資?接踵而來的問題都在考驗著人資和企業,這篇將整理防疫相關假別和法規,讓大家一次釐清最新資訊。
居家辦公有哪些要注意?
居家辦公也需要出勤紀錄
居家辦公也不能少了打卡制度,根據勞基法第 30 條,企業要保存五年勞工之出勤紀錄,即使是居家辦公也需要出勤紀錄,其紀錄方式不受限制,出勤簽到卡、打卡機、門禁卡、雲端紀錄⋯等等。
員工打卡後,是否真的在上班?
居家辦公缺少了面對面溝通的即時性和便利性,和辦公室辦公大大的不同,此時雇主可以在保有彈性下制定一套居家辦公機制,包括:定時回報工作進度、上下班和午休時間在群組打個招呼、建立 Google 共享行事曆、每日填寫工作日誌…等等。雇主和員工之間也需要保持互信,雇主依法給付全額薪資,放心交代員工工作事項;員工也要比辦公室辦公更有自制力,別因外在因素而影響工作,打卡後確實上班、完成份內工作事項,企業與員工間的通訊軟體也保持暢通,方便聯絡。
雇主也可以透過線上的方式提升團隊的凝聚力,像是:線上讀書會、分享這週的生活小事、一起看個有趣的影片或者執行線上團康遊戲⋯等等,都是很好的方式讓居家辦公變得更有趣。(延伸閱讀:【居家辦公軟體工具箱】數位轉型小幫手: Slack、Evernote 五大協作工具介紹)
居家辦公期間薪水計算方式
因應疫情期間,為防止病毒間的傳播和減少人與人間的接觸,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曾表示民間企業可以採取「彈性上班」或「居家辦公」模式,彈性上班亦指員工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上班時間,只要達到公司所規定的每日上班時數即可;居家辦公,則是將原本的辦公室工作移到家中,避免員工來公司途中有太多對外的接觸,無論是哪種模式,計薪、加班、休息都比照辦公室辦公計算。
根據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的公告,但若是遇到需自主健康管理的勞工,企業與員工間可以協調是否居家辦公或遠距上班,若雇主因為疫情主動要求員工不要出勤,仍應照給工資。
有員工要入離職怎麼辦?
人資可以多利用線上協作工具來完成勞工的入離職手續,例如:提前建立好 GOOGLE 表單讓新員工填寫相關資料,將離職需簽署的文件事先掃描建檔,需要時可以傳給勞工利用電子簽名來完成。也能利用線上會議的方式,向新進員工介紹與瞭解企業文化與定位,將一切的手續數位化,不僅節省時間也能減少紙張的使用,企業也能趁此機會數位轉型。(延伸閱讀:疫情促使零接觸經濟成為趨勢,人資管理也要「e化」才能超前部署!)
資訊安全
根據《Microsoft Defender Antivirus》所發佈的數據指出疫情爆發至今 18 個月,亞太地區遭受惡意程式攻擊的比率比疫情前平均提升 19%,遭受勒索軟體攻擊的比率平均提升 240%。其中,台灣的被惡意程式攻擊遭遇率增加了 16%,勒索軟體更增加了 407%,是亞太地區排名第五,僅次於紐西蘭(825%)、日本(541%)、中國(463%)和澳洲(453%)。
居家辦公(WFH)大幅增加了線上軟體的使用,員工使用的電腦也多為居家電腦,讓駭客更有機會有機可趁,企業可以根據微軟所發佈的企業必知四大資安指南:(1)擁抱零信任 、(2)利用現有工具,從多因素驗證(MFA)著手、(3)秉持雲端優先的態度、(4)投資於培育資安人才,趁此機會加強資安方面的政策與管理。
颱風來襲,居家辦公該放「颱風假」嗎?
事實上,勞基法並沒有定義所謂的颱風假,因此當地方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時,基於人身安全考量,勞工可以不出勤,若正常出勤薪資仍照給。但在防疫期間,許多企業採取居家辦公模式,那麼居家辦公有放颱風假嗎?
對此,勞動部則表示:居家辦公本在家上班,颱風來襲如果不影響工作的執行,依照和雇主的約定正常上班,如果員工不出勤可以視為曠職。但若員工所居住的地方有災情影響工作,如:停水、停電、淹水..等等因天然災害導致無法工作的情況產生,根據《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雇主也不得扣薪資或列入年度考績。在颱風天,因為工作性質的不同,若有外務出勤的必要,企業也需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加強勞工的防護與安全措施,除了基本工資外,也可以補貼員工的交通津貼,至於是否加給工資則是依照勞資雙方的約定。
防疫假霧煞煞,一次搞清楚相關防疫假別
疫情發生至今,政府因應變措施而辦頒布許多新的假別和法令,企業若沒有即時跟進或將影響勞雇雙方權益,嚴重的話甚至觸法需繳納罰款,而根據不同法令,是否納入勞工的年度考績也不相同。而在疫情期間,許多人在家庭和工作之間難以取得平衡,甚至因為居家辦公一邊工作一邊照顧家中孩童而影響到工作效率,對此政府也頒布的特別措施,只要家中有 12 歲以下的孩童,家長都可以請防疫照顧假。
防疫隔離假
根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三條,有兩種情況可以請防疫隔離假:
- 因衛生主管機關認定需要居家或集中隔離和檢疫,或有收到相關通知書。
- 家中有成員因隔離/ 檢疫者而生活不能自理,必須請假時。
若是因為雇主原因則需隔離者,雇主因給付薪水,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已發布回國民眾需隔離,雇主依然指派勞工至當地出差,返台隔離期間雇主應給付薪水(延伸閱讀:後疫情差旅風險管理:出差族國內外保險不能少)。醫護人員因為工作原因而需隔離,隔離期間也應給薪。
如果不是因為雇主原因,不強迫雇主給薪,但若是企業給薪可以加倍扣掉所得稅之稅額。除此之外,若員工沒有感染新冠肺炎或不是由衛生主管機關所認定的隔離,雇主不可以自行要求員工請防疫相關假別,如果雇主因為怕員工來回公司途中有感染風險,而要求不用上班,不可以強迫員工用自己的假來請,而且仍要照付工資。
防疫照顧假
此假別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因應防疫依照災害防治法第31項所做的應變處置,因二級警戒目前延長至 9 月 6 日,若家中有 12 歲以下(未滿 13 歲)之學童、或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國中、高中、五專一~三年級),可請「防疫照顧假」。根據勞基法第 2 條請假期間不給薪,但不得扣除全勤獎金或列入年度考績計算。(延伸閱讀:防疫照顧假請假辦法)。
如果雇主在員工請防疫照顧假期間照常給薪,即可以扣除給付薪資的 2 倍税額。
家庭照顧假
根據政府所發佈不同年齡的疫苗施打時間,勞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必須親自照顧時,即可請家庭照顧假如:家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等,且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20 條和勞工請假規則第 7 條,家庭照顧假屬於事假,整年 7 天為限,不得超過 14 天,事假期間不給工資。事假和家庭照顧假最大的不同是,請家庭照顧假者不能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
疫苗接種假
隨著國內疫苗的施打率漸漸提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 110 年 5 月 5 日宣布實施疫苗接種假,意指員工接種疫苗,避免接種後所產生的不良副作用,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 24 時內皆可以申請疫苗接種假且不給薪,疫苗接種假最多為兩天,兩天過後若依然不舒服可以請自己的假(事假、病假、休假或加班補休),如果請的是病假雇主不得列入年度病假日數及考績計算,且疫苗接種假雇主不列入全勤獎金之計算,雇主若扣除,將依違反勞基法第 22 條工資未全額給付並給予處罰。而當員工申請疫苗接種假時,雇主也不得拒絕,勞工請假回來後也需附上疫苗接種紀錄卡,以茲證明。(延伸閱讀:公費疫苗施打預約登記、AZ、莫德納、BNT、高端四款疫苗比較懶人包)
疫情嚴峻期間,收入減少,各大企業不得不從人力成本開始縮減,勞工與雇主間難免需面臨資遣,若雇主需資遣員工應依照勞基法第 16 條提前預告員工,員工收到通知後每週可以以不超過 2 個工作日的時間申請謀職假,請假期間工資也應照給付。若雇主未照規定提前預告員工,需補貼勞工預告期間之工資。資遣員工也須依照規定在離職的 30 天內發放資遣費,可以參考勞動部所提供的資遣費試算表。
政府機關也因應疫情紓困增加許多方案,如:安心即時上工、安穩僱用計畫、安心就業計畫和對於應屆畢業生所提供的青年就業獎勵計畫⋯⋯等等;根據不同的從業人員也有特定方案,像是導遊領隊人員的無雇主導遊及領隊人員生計費用補貼、計程車和遊覽車司機的駕駛人薪資補貼、針對疫情期間工資減少者則可以申請全時受僱勞工和部分工時勞工的生活補貼,各補助計畫勞工可以依照個人需求提出申請。
以上為防疫相關假別,勞工別忽視自我的權益,除了基本的事假、婚假、喪假、病假及公假外,也多了疫苗接種假、家庭照顧假、防疫隔離假和疫苗接種假,人資在員工提出相關假別時,也需注意相關規則以利核定。這些假別的成立都是基於降低感染率和提升台灣防疫品質,一起向後疫情時代更邁進一步!
文/Keren|COMMEET編輯群
本文轉載自 COMMEET 部落格:【人資管理指南】居家辦公有哪些要注意?勞動部相關法規整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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