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時間:2024/02/16)
為保障女性受僱者工作權益,懷孕的婦女可享有產檢假、產檢假的法律保障,安心做產檢與生產。然而法律規定的產檢假、產檢假有幾天?請假期間有薪水嗎?可以分次請嗎?流產也可以請嗎?本文整理常見五大問題一次看懂。
Q1:產假、產檢假有幾天?
- 產檢假: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5 條,受僱者懷孕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 7 天;孕婦配偶則有陪產檢及陪產假共 7 天。
- 產假:《性別工作平等法》第 15 條規定,受僱者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8周,換算成天數則為56天,以利母體調養恢復體力,期間若遇例假日、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日,均包括在內,不會扣除。
Q2:產檢假可以請半天嗎?
可以的!受僱者有產檢的事實和需求,便可選擇以「半日」或「小時」為請假單位,但受僱者選定請假單位後不可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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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流產也有產假嗎?
有的,應看流產時懷孕的時間而產假長度有所不同:
Q4:產假、產檢假有薪水嗎?怎麼算?
Q5:產檢假生產後可以用嗎?
不行。產檢假為「懷孕期間」做產檢的假別。若生產前產檢假沒休完,無法比照特休、婚假,與雇主協商延期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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